本報訊(記者車莉)昨日記者從市人民檢察院報告中獲悉,去年,市檢察院深入查辦職務犯罪,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件239件282人,4名廳局級幹部落馬。
  市檢察院構建來信、來訪、電話、網絡綜合舉報受理體系,去年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件中,大案275人,縣處級以上要案67人,廳局級幹部4人,大要案件占立案總數的98.9%,通過辦案為國家和企業輓回經濟損失1.54億元。依法查辦了市水務局原巡視員劉東才受賄案、蔡甸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項慶華受賄案,新洲區政協原副主席張火金受賄、挪用公款案等一批大要案。在社會保障、勞動就業、醫療衛生等領域查辦貪污賄賂犯罪25人,工程建設領域貪污賄賂犯罪79人。查辦行賄犯罪70人。
  加大反瀆職侵權工作力度,共立案偵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侵權犯罪案件53件73人,同比分別上升17.8%和10.6%。依法查辦了社會影響惡劣的市客運管理處相關人員在出租車選型過程中濫用職權、收受賄賂,導致大量出租車剎車系統存在安全隱患案;社保、房管等部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為不符合購房條件人員在漢購房出具虛假證明案;武漢化工新區建設、武漢火車站徵地拆遷中相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貪污受賄,造成國家重大損失系列窩串案。  (原標題:4名廳局級幹部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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