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賀蓓 易海軍 王殿學 李亞坤 最高法深圳巡迴法庭將於下周正式掛牌,這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國首批成立的兩家巡迴法庭之一。昨日,省高級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檢察院向我省選出的全國人大代表彙報推進司法改革的進展。省高院院長鄭鄂介紹,深圳巡迴法庭管轄區域為廣東、廣西和海南三省區,主要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批建立的巡迴法庭全國一共兩個,一個在沈陽,一個在深圳,廣東的叫第一巡迴法庭。”鄭鄂還透露,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也將於下周掛牌,深圳前海法院以專業化的商事案件、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審判為特色。
  據悉,最高法院相關部門已經就試點巡迴法庭的人選向全院下發通知,接受報名。目前報名人數已超出需要的人數,名單還沒有公佈。不過,巡迴法庭的財政來源,具體的運作模式,身處地方如何保持獨立性,種種細節目前並不清楚。
  據知情人透露,最高法院第一巡迴法庭初定於12月30日在深圳掛牌成立,辦公地址設在羅湖區紅嶺路深圳中級法院舊址。第一巡迴法庭的首任庭長將由最高法審委會一名專職委員擔任。
  廣東君言律師事務所主任劉輝表示,第一巡迴法庭在深圳設立,將為深圳的司法審理帶來極大便利,有些案件的上訴、申訴甚至再審,都可以直接在深圳申請。深圳的司法工作者、律師將獲得一些涉外案件的調研機會,可以快捷地拿到一手資料。
  南都記者昨日探訪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舊址。該地曾是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區,今年年初刑事審判區搬遷到南山深雲村附近,該地由此空置。南都記者在現場看到,該地外牆以及內部裝修已經進入尾聲,外牆腳手架正在拆除,內部裝修也幾近結束。這裡既有辦公區,也有審判區,其中審判庭內的傢具均已到位,全新的辦公電腦則正在搬入辦公區。
  訪談

  最高法審委會專職委員胡雲騰:

  巡迴法庭利於打破地方保護主義
  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胡雲騰接受《人民日報》專訪時表示,最高法設置的巡迴法庭即代表最高法,巡迴法庭作出的裁判與最高法的裁判在效力上是相同的,都要蓋最高法的印章,都是終審判決。巡迴法庭和各高級法院之間仍然是上下級審級關係。
  胡雲騰表示,一些當事人、特別是跨行政區劃案件的當事人,在打官司時非常在意管轄的問題,因為在這些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往往會受到地方保護等因素的影響。設立巡迴法庭後,未來大部分跨行政區劃的重大民事、行政案件,都將進入巡迴法庭審理。
  同時,近些年最高法受理的案件越來越多,法官辦案壓力很大,不利於最高法充分發揮指導、監督全國法院審判的職能。而且隨著案件到最高法審理,地方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也被帶到北京。最高法設立巡迴法庭,也有利於最高法緩解辦案壓力,騰出更多精力研究制定司法解釋、出台司法政策,更好地發揮司法引領社會公正的作用;還有利於就地化解矛盾糾紛,減輕北京地區信訪壓力。
  據胡雲騰介紹,以後最高法或將在全國若干地方設置相對穩定的巡迴審判機構,便於就地審案,讓當地群眾上門提起訴訟、參與訴訟、涉訴信訪。
  廣東司改新動作

  廣州行政案將由廣州鐵路法院集中管轄
  鄭鄂介紹,接下來廣東還將進行的改革包括,根據中央部署,將在廣州鐵路兩級法院正式啟動行政案件集中管轄,“因為涉及到修法,預計要到明年5月啟動”。他說,廣州地區的一審、二審行政案件全部由廣州鐵路基層法院、廣州鐵路中院管轄(同時繼續審理原有涉及鐵路的案件)。
  佛山、汕頭、茂名本月底試點
  廣東此次司法體制改革試點方案中,深圳、佛山、汕頭、茂名為首批試點市。鄭鄂介紹,省高院積極指導汕頭、佛山、茂名三地法院加緊制定落地方案,“落地方案已經完成,各試點法院的落地方案採取‘1個總體工作方案+2個子方案’模式,本月底將正式進行試點”。
  加強審判輔助隊伍建設迫切
  鄭鄂提出,過去忽視了審判輔助隊伍的建設,沒有足夠數量和質量的人員,加強審判輔助隊伍建設十分迫切,對法官助理、書記員、技術調查、司法警察等崗位選任、管理和職業保障的關註和重視程度要大大加強,“比如長期就沒有統一穩定的書記員隊伍,有一半在編製外,是流動性的”。
  他呼籲,法官職業保障制度加快出台進度,“現在沒有律師願意來當法官,要去到各級地方法院更不願意,兩者待遇懸殊太大,這是很現實的問題”。
編輯:SN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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