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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烏魯木齊市社保局對定點醫院出新規
  檢驗檢查費不得超總醫療費40%
  亞心網訊(首席記者 範瓊燕)到醫院看病,不管大病小病,檢查單卻不少。為遏制過度檢查、過度醫療傾向,今年烏魯木齊市社保管理局在與定點醫療機構簽訂協議書時,對此加碼嚴控,增加檢查檢驗費占總醫療費用的比例不超過40%條款,並首次明確中醫理療比例。
  烏魯木齊市社保管理局醫葯定點管理科負責人介紹說,今年與定點醫療機構簽訂的協議中規定:檢驗檢查應遵循先做一般檢查項目,後做大型檢查項目的原則,並保證特殊檢查項目結果達到國家規定的陽性率,檢查檢驗費用占總醫療費用的比例不超過40% 。
  協議還特別對中醫理療進行了規範,規定中醫治療應按中醫臨床路徑和治療方案進行,開展的中醫理療醫保收費項目須向市社保局申報備案。平均住院費用中,物理治療與康復、中醫及民族醫診療類費用占住院總費用比例,對於定點綜合醫院不超過15%;對於定點中醫(民族醫)專科醫院不超過25%。
  “烏魯木齊參保人員的醫療保障,是通過市社保管理局向定點醫療機構購買服務來實現的,每年3月左右雙方簽訂的醫療服務協議書,對約束不規範醫療行為,保障參保人員權益和基金使用安全有著重要的意義。”這位醫葯定點管理科負責人說。
  據瞭解,在近兩年的協議中,醫院的檢查和診療都是規範的重點,前年的協議中增加了嚴禁醫院實行“套餐式”檢查規定,去年增加了串換診療項目不予報銷規定。
  烏魯木齊市現有定點醫療機構410餘家,截至記者發稿時,已有368家定點醫療機構與市社保管理局簽訂醫療服務協議書,本周內將完成所有定點醫療機構協議簽訂工作。
  (編輯:王淵)  (原標題:烏魯木齊市對定點醫院出新規 檢查費不得超總醫療費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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